实务问答|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办理社保补缴?|环球热讯

来源:劳动案例库 2023-02-11 10:09:23


【资料图】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教:我们单位有员工已经领取退休待遇接近一年,但历史性原因该员工在岗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足,目前该退休人员要求我们单位补缴养老保险,是否退休人员可以办理社保补缴?

A:第一,退休人员请求补缴养老保险,属于退休人员更改参保信息,在符合标准并遵循相应流程前提下,退休人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或更正视同缴费年限或领取失业金记录事宜。

第二,退休人员按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单位应提交相应材料,到退休人员现保险关系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重新打印《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完成本人确认、待遇核定支付两个环节,为退休人员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

第三,政策依据:《天津市人社局关于简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5号)第九条、第十条。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如缴费年限不足或缴费基数不足,劳动者即便在退休后仍有权请求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并且社保经办行政机关也会受理相关诉求。退休人员补缴社保应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相关行政部门办理更正手续后才可实际补缴成功,因此,退休员工要求补缴养老保险需要提交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台账、财务账簿、考勤记录;《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劳动监察指令书》、《劳动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仲裁裁决书》、《稽核整改意见书》、《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信访调解书》、《矛盾调解协调书》)。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关键词: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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